威南3天接2虛報案 警識破當場扣報案者

(威南2日訊)威南警方3天內接獲2宗虛報案,分別有一印青虛報遺失大馬卡,以及一名獅城商人謊稱遭搶劫。經調查後,警方及時識破當中疑點,當場將報案者扣查。

威南警區主任沙比安警監週五勸告民眾,如果遺失大馬卡,勿以“報假案”來逃避國家登記局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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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既然大馬卡遺失,就得坦白向國家登記局職員表明遺失,勿向國家登記局撒謊指被打搶,然後向警方報案。

控告涉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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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這種欺騙手段,最終會被警方識破,並牴觸刑事法典第177(報假案)條文。屆時,涉案者會被提控上庭,一旦罪名成立,最高監禁不超過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他希望民眾能關注報假案的嚴重性,以免被控上庭。

沙比安說,首宗虛報案是涉及24歲印裔青年,對方週四早向警方報案,指他在新邦安拔遭2名印裔搶劫,遭劫走皮包,包括現金與大馬卡和駕駛執照等。

他說,經調查後,警方發現該宗搶劫案存有疑點,於是扣留該名印青再仔細調查,最終揭發印青報假案。

至於第二宗案件,他說,有一名獅城華裔商人到來大馬,但卻向警方謊稱被打搶,警方調查後,發現他是因家庭糾紛而乘坐巴士到來大馬,可是對方報案指本身在高淵區遭2名馬來搶劫,遺失護照和現金等文件。

他說,目前獅城華裔商人觸犯刑事法典182條文(蓄意提供虛假情報),遭警方扣留調查。一旦罪名成立,最高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他說,“他表明是乘坐巴士來馬,主要是做生意,但警方進一步詢問細節時,他卻無法清楚解釋,因此引起警方懷疑。”

他表示,警方查悉此案涉嫌虛報成份後,當場扣查該名商人。

他指出,警方正調查此案,由於該商人的妻子身在英國,警方必須傳召對方來馬協助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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