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妻攜兒與情郎私奔 若到柬尋人恐嚇槍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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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4日訊)柬埔寨女子嫁來大馬,與丈夫結婚8年並育有3名孩子後卻移情別戀,搭上一名同鄉男子,最近更在情郎的協助下,帶著3名孩子返回柬埔寨娘家一去不返,丈夫懇求妻子帶孩子回家,繼續跟他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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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柔佛拉美士的承包商江泰如(48歲)今日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求助時說,如果妻子願意帶孩子回來,他可以不計前嫌。

 

他表示,妻子回到娘家後,曾要求他匯款支付3名孩子的生活費,在他逼問下,妻子才坦承有外遇的事。

 

“她是在去年返回柬埔寨更新護照時,認識了這名情郎,她已經表明不會帶孩子回來,還說她的父母逼她改嫁給這名男子。”

 

要求夫付孩子生活費

 

詢及為何不親自到柬埔寨娘家尋找妻兒,他解釋,妻子曾警告他不要過來找她們,否則會找人槍殺他。

 

江泰如與現年38歲的妻子是在2012年在大馬註冊結婚,育有2和4歲的女兒以及6歲的兒子。妻子是在今年7月24日,帶著3名孩子離家出走,還帶走結婚證書以及3名孩子的報生紙。

 

他指出,他是在國內認識當家庭女傭的妻子,兩人認識半年後便註冊結婚。

 

他說,結婚8年來,他們夫妻感情並沒有出問題,直到今年初開始,妻子經常打罵孩子,拿孩子當出氣筒,甚至還用水管打孩子,導致孩子身體瘀青,讓他十分不滿而責備妻子。

 

他認為,妻子早有預謀要跟情郎私奔,所以才一直打罵孩子來激怒他。

 

他表示,妻子是通過情郎購買機票,才順利帶走孩子返回柬埔寨娘家。

 

“她說要讓3名孩子留在柬埔寨唸書,並且一直跟我討錢,說要支付孩子的生活費。”

 

今年8月,事主通過妻子的一名同鄉,將1320令吉交給妻子。之後,妻子還要求他支付2500令吉,但是事主基於妻子不肯把孩子帶回來而拒絕再付錢。

 

求助大使館尋孩子下落

 

張天賜表示,他將協助事主尋求柬埔寨駐馬大使館,希望可以找到3名孩子的下落,把他們帶回馬來西亞。

 

不過,他透露,根據他的經驗,要把外籍妻子和孩子帶回大馬的成功率很低。

 

他說,去年投訴部共接獲13宗外籍妻子帶走孩子的投訴,而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則有8宗,成功率只有20%。

 

他奉勸迎娶外籍新娘的大馬男子要善待妻子,畢竟她們遠離家鄉,人生地不熟,需要丈夫更多的呵護和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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