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即時國內

女農民 外勞 控侵犯芭地 聽不懂國語 28日過堂再審

(勞勿31日訊)雙溪吉流年的女農民及外勞今早被控侵犯貓山王非法芭,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由於他們不諳國語不瞭解控狀,各以7000令吉及1萬5000令吉保外後審。

兩名被告分別為賴桂英(67歲)及沙旺(53歲),勞勿地庭法官諾艾莎基於賴桂英聽不懂國語,沙旺也不瞭解控狀,因此擇定於6月28日過堂再審。

Advertisement

沙旺必須由2名擔保人保釋,且國際護照由法庭扣留。

控狀指他們於4月30日下午2時16分,在雙溪吉流文龍山134森林永久保留地被森林局執法員發現,由於沒有合法進入森林永久保留地的准證(檔案6),因此侵犯了1984年國家森林法令第47(1)條文(1986年頒布),同時可在該法令第47(4)條文及刑事法典第34條文下同讀。

主控官為馬來西亞半島森林局副檢察司慕哈末哈菲,兩名被告的辯護律師為柯林安德魯。

合法芭與森林保留地接壤

ADVERTISEMENT

賴桂英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她的合法榴槤芭與森林保留地接壤,她常常在上述地點用食物喂養流浪狗,分別是大狗3隻及小狗3隻,沒有想到會侵犯森林保留地。

她說,雖然自認沒有侵犯森林保留地,但是為了能夠使案件儘快結束,所以準備認罪,但是法官基於她聽不懂國語,一問三不知,所以擇日再審。

賴桂英的兒子黃紹程(39歲,小園主)受訪時說,他在文龍山擁有9英畝榴梿芭,皆擁有合法地契,是已故父親黃世添留下來給他耕種的。

“母親在這塊榴梿芭工作了40年,當天剛好使用我的四驅車,而四驅車已被森林局扣留,目前我只能騎摩多前往芭場工作。”

鄭益清(右起)、鄒宇暉及黃紹程向辯護律師柯林安德魯討論案情進展。

搶救貓山王聯盟顧問兼勞勿國會議員鄒宇暉也有出庭旁聽,他說法官宣佈的保釋費太高,對農民是一項很大的打擊,他呼籲州政府考量農民多年來對生產貓山王榴梿的貢獻,從輕發落。

出庭旁聽者包括搶救貓山王聯盟主席鄭益清及其他成員。

另一方面,3名尼泊爾外勞在文龍山種植番茄,被指侵犯森林保留地,也在今早被控上法庭,由於這3名被告不諳國語,因此傳譯官沒有向他們唸出控狀。

法官諭令3名被告的兩名僱主必須以4萬5000令吉將他們保外候審,即每人1萬5000令吉。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