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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拿督控下毒害警察夫家婆 主控官需1個月處理手續 案展下月

(关丹27日讯)42歲華裔拿督女商人被控蓄意下毒毒害警察丈夫与家婆一案,由于主控官处理案件文件提交手续需时一个月,因此,法官谕令此案展延至7月26日(週五)过堂。

主控官莫哈末哈基米副检察司向关丹第一地庭法官阿兹曼慕斯达法说,今天他将提交一部份与文件,其余文件如警方报案纸、医药收费单及以附加文件等,都需要一些时间来处理和提交,因此要求展延至下一次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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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莫哈末哈基米的要求,被告的代表律师拿督卜阿鲁姆甘也同意,为此阿兹曼慕斯达法决定此案于7月26日(星期五)过堂。

拥有拿督头衔的被告缪依琳(译音),于今年5月24日被带上关丹地庭面对2项指控,第一项控状指她在2019年7月期间,在关丹一间住宅内蓄意通过使用毒药对45岁原告(被告的丈夫)造成伤害,因此抵触刑事法典328条文(毒物致伤)。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在2020年6月期间,在关丹一间老人院蓄意通过使用毒药对77岁原告(被告家婆)造成伤害,因此抵触刑事法典328条文(毒物致伤)。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0年和罚款。

被告当时否认有罪后,获准由父亲以两项控状共6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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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谕令被告必须在7天内把护照交到法庭,在这期间也不能骚扰原告,直到案件审结为止。(T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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