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富商4人被燒屍案‧法官允4被告同審‧7月4起聯審3個月

(雪蘭莪‧沙亞南31日訊)去年轟動全國的馬來女富商拿督索希拉華蒂4人被殺案,週四在沙亞南第八高庭過堂,主審法官拿督阿達達希同意控方的要求,讓律師主嫌和3名被告一同面審,於是把此案定於7月4日起,一連3個月聯審。
此案審訊日期是7月4日至8日、11日至15日、18日和19日、25日至29日、8月1日至5日、8日至12日、15日至19日、22日至26日;9月份審訊是5日至9日、12日至15日、22日和23日及26日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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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此案上個月移交至沙亞南高庭審理,控方也提交已修改過的4項控狀,將當中的萬津推事庭字眼,改為沙亞南高庭。4名被告分別是41歲的巴馬納班、園丘工人迪拉亞拉甘(19歲)、瑪丹(20歲)和卡塔瓦拉央(30歲)。他們是在刑事法典302條文下,被控謀殺索希拉華蒂(47歲)、其司機卡馬魯丁(42歲)、律師阿末卡米爾(32歲)和昌聯銀行職員諾希山(38歲)。
被告面對4項控狀,控狀指他們於去年8月30日晚上8點半至9點45分,在萬津丹絨士拔丹絨拉秧路2001號地點,一起謀殺索希拉華蒂等人。
4名被告抵觸刑事法典302條文,即謀殺罪,並可與34條文下同讀。在302條文下,任何觸犯者一旦罪名成立,唯一刑罰是強制性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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