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女子攜5萬擬賄警 住家搜逾16萬元私煙

(加央20日訊)一名28歲馬來女子隨身攜帶5萬1000令吉現金,以備遇到執法員時用來賄賂對方,惟派不上用場,並在住家內被上門突擊的警方搜獲價值16萬6230令吉的私煙、烈酒與嗑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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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州總警長拿督蘇麗娜今午在警察總部召開記者會說,警方過後又逮捕2名29歲及48歲的本地華裔男子,並扣押2輛藏有私煙的國產車,3人已獲保釋等候提控上庭。

蘇麗娜指被補3人是玻州最大的私煙批發代理,過去2年已壟斷私煙市場,他們的貨源主要來自吉打錫區及檳城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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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單身馬來女子沒有任何前科,48歲男子有2項牴觸險毒品法令記錄,29歲男子則有11項前科,包括7項毒品、3項賭博及1項違反毒藥法令記錄。”

蘇麗娜說,警方是在本月12日晚上8時45分許,前往馬來女子位于甘榜武吉哥得立的住家展開突擊,結果在家內搜出2260包走私香煙及現金5万1000令吉。

“警方初步調查相信該筆現金是准備在遇上執法員時作為賄賂用途,不過警方尚未發現或接獲任何執法員受賄賂的報告。”

警方隨後再前往爪夷峇一間健身房后方展開突襲,在隸屬29歲男子的車上起獲3500包私煙,同時在身上搜獲8800令吉現金。之后又在另一車內起獲590包私煙。

蘇麗娜說,警方在29歲男子帶領下也前往該區一間住宅,一名48華裔男子上前開門,警方在屋內起回1360包私煙、296瓶嗑藥水及12支逃稅威士忌烈酒。

目前,警方援引1967年關稅局法令第135(1)(d)(收藏或擁有未經關稅局批准的貨物)條文調查此案,罪成可被判罰款10倍,或不超過20倍的貨物總值,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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