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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勿亂用藥 或致健忘影響認知功能

(吉隆坡訊)睡眠障礙(sleep disorder)可分為原發性及繼發性,其中重要的區別在於原發性睡眠障礙的病因(etiology),是無法在生物學(biological)、心理學(psychological)或社會心理學(psychosocial)上去做進一步解釋的,它不如繼發性睡眠障礙是由其他的身體或精神疾病所導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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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二氮平類藥物(benzodiazepines)在治療失眠症等其他疾病是可以發揮其作用的,惟須謹慎使用,因為它有成癮性及濫用性的風險。這類藥物只適合短期內使用,且確保使用劑量是越低越好。醫生應誠實告知患者服用這類藥物的潛在風險,如會造成健忘或影響認知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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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大醫藥中心精神專科顧問莫哈默慕欣副教授(Muhammad Muhsin)指出,根據美國精神科協會於2013年發布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Fifth Edition),簡稱DSM-5),原發性睡眠障礙包含以下幾種:

 

全球10%至40%人失眠 每10患者有4名自醫

 

他解釋,睡眠障礙有太多的種類,其中在臨床上實際困擾許多人的是失眠症,全球普遍有10%至40%的人口受失眠症所困擾,而有25%的人口有非特定的睡眠相關問題,有2%至10%的人口有阻塞性睡眠窒息症(obstructive sleep apnea)。

 

“失眠症的徵兆包括夜晚難以入睡、在夜間覺醒、比預期時間早醒、一夜睡眠後仍感覺疲憊、白天常感疲勞或困倦、煩躁、憂鬱、焦慮、注意力不集中、不協調、增加在生活中發生錯誤或意外的次數、變得不善於社交、常伴有緊張性頭痛(tension type headache)、總在擔心自己的睡眠問題。”

 

“根據統計,每10名失眠症患者中,有4名患者會自己用藥治療(self medicate),比如使用非處方藥物、非法藥物或酒精。一個人一旦習慣使用這些物質來舒緩負面情緒,比如當感到壓抑及挫折時就去使用這些物質,它看似解決了問題,但實際上讓患者更加依賴於它,因為患者的大腦獎勵系統(reward system)會‘學習’並習慣如此的情緒問題處理方式。”

 

苯二氮平類藥物 具成癮性需慎用

 

目前在我國市場可找到的苯二氮平類藥物有clonazepam、diazepam、temazepam、lorazepam、triazolam、alprazolam、midazolam及zolpidem。

 

他解釋,苯二氮平類藥物是一種藥物,是精神科醫生會處方的藥物,它在治療失眠症等其他疾病是可以發揮其作用的,惟須謹慎地使用,因為它有成癮性及濫用性的風險。醫生一般會向所有病人強調,這藥物只適合短期內使用,且確保使用劑量是越低越好。況且,目前也沒有任何研究證據可以支持任何苯二氮平類藥物是適合長期使用的。”

 

“另外需要強調的是,長期使用超短效或短效製劑,對其產生依賴性(dependence)的風險,會比使用長效製劑來得高。”

 

減少症狀性治療 應從根本解決問題

 

莫哈默慕欣說,為預防患者濫用苯二氮平類藥物或對其產生依賴性,醫生必須要與患者有良好的治療性人際關係(therapeutic relationship),如果患者不信任醫生,醫生給的藥再好,它也起不了作用。這意味着醫生要提供患者支持性療法(supportive treatment),即積極傾聽患者所說的,也積極給予反饋。

 

“如果患者非常信任醫生,患者康復所需的時間會變短,但如果其根本問題(尤其與生物學因素相關的)依然存在,必須認知它是一定會復發的。”

 

他強調,醫生須對患者做出正確診斷,也提供患者正確的服藥指示,並誠實告知患者服用苯二氮平類藥物的潛在風險,如會造成健忘或影響認知功能等。同時,患者該了解自己所服用的藥物作用機制。

 

“醫生該盡量減少症狀性治療(symptomatic treatment),比如給患者服用苯二氮平類藥物只能解決睡眠問題,但不能根本解決其憂鬱症問題。實際上,患者可以嘗試心理治療、放鬆療法和呼吸運動。”

 

他說,針對曾服用高劑量苯二氮平類藥物超過3個月的患者,我們需要對他進行定期的監測。其實有些患者是真的不需要苯二氮平類藥物來輔助或補充抗抑鬱藥的效用,無論如何,我們都要確保患者對它不會產生依賴。

 

1.失眠症(insomnia disorder)

 

指患者至少在3個月內,每周有至少3個晚上,對睡眠的質量或時長都感不滿意,會難以入睡、難以維持睡眠、清晨很早醒來、睡前會掙扎、拖長抗拒上床睡覺的時間。其造成的負面影響包括疲勞、白天嗜睡、有認知障礙、情緒障礙及行為問題,影響生活社交及工作能力。

 

2.原發性嗜睡症(primary hypersomnia)、無猝倒症狀的猝睡症(narcolepsy without cataplexy)

 

指患者至少在3個月內,每周有至少3次,會有原因不明的過度嗜睡(比如常人睡8小時,患者卻需睡12至13小時)問題,以及有無恢復性睡眠(non- restorative,指睡眠後仍不清醒,沒有恢復精力)問題,導致患者的生物節律或生理時鐘(biological rhythm)被打亂。而且,這些問題並非因為失眠、其他睡眠障礙、其他精神或醫學疾病或藥物所致的。

 

3.猝睡症(narcolepsy)

 

同樣指有過度嗜睡的問題,但其問題發生於白天,比如患者在進行一些日常活動時,比方說開車或開會時,會突然睡着。猝睡症可伴隨猝倒症狀(cataplexy)或無猝倒症狀,猝倒通常出現在患者情緒突然高昂時,比如十分興奮時,患者突然喪失雙側性肌肉張力的控制能力,導致他猝倒睡著,這是罕見的病理學(pathological)問題,患者會從一個完全警覺的狀態突然進入睡眠狀態。

 

4.克萊恩萊文症候群(Kleine Levin Syndrome,或稱睡美人症候群)

 

患者會反復出現過度嗜睡的問題,通常每天的睡眠時間會超過11小時,且每次發病時,過度嗜睡的問題會持續發生2天至4週。這會干擾患者的認知能力,使患者產生不真實感、混亂感、飲食亢進(megaphagia,指食量變大)及性慾亢進(hypersexuality)。

 

5.猝睡症(narcolepsy)─腦下垂體勝?神經傳導物質hypocretin缺乏症(hypocretin deficiency)

 

患者至少在3個月內,經常在白天小睡或陷入睡眠狀態,伴有猝倒症狀。 Hypocretin是維持人類覺醒系統運作,使大腦維持清醒狀態的重要勝?神經傳導物質(neuropeptide)。當hypocretin缺乏時會造成猝睡症,患者可進行腦脊髓液檢驗(Cerebrospinal Fluid,CSF)來檢查其濃度。

 

6.晝夜節律性睡眠障礙(circadiam ryhthm sleep disorder)

 

持續性或反复性地出現睡眠中斷(sleep disruption),導致過度嗜睡或失眠或兩者兼具。主要是患者因個人的工作或環境所需,改變了其自然的晝夜節律系統,或使其內源性晝夜節律與其睡眠清醒週期(sleep-wake schedule)產生錯位。常見的表現類型有睡眠相位後延型(delayed sleep phase type,指晚上不易入睡和早上不易醒來)、時差型(jet lag type)、輪班型(shift work type),若長期處於這幾種睡眠模式,久而久之就會變成一種睡眠障礙。

 

7.夢魘症(nightmare disorder)

 

反復出現冗長、極度不安、記憶清晰且深刻的噩夢,患者通常會在夢中努力嘗試去避免會威脅自身生命、安全或身體完整性(physical integrity)的事物。此外,它通常發生在一天中的主要睡眠(major sleep episode)的後半段,而當患者從這噩夢中驚醒過來時,會迅速變得十分警覺,且神智很清楚。

 

這類噩夢經驗以及其所導致的睡眠中斷,會顯着地損害患者在進行生活社交、工作上等重要活動的功能。此外,純粹的夢魘症應該排除譫妄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因為某種物質(如藥物濫用或臨床用藥)的使用、因為一般醫學疾病等所造成的直接生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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