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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房屋使用权 租金回酬被拖延 投资GRR 65人叫苦

(吉隆坡10日讯)65名投资者受“租金回酬保证计划”(GRR)吸引,在知名旅游胜地共投资69间,总值逾4607万令吉的房屋单位,岂料在签署指定授权书后,不仅丧失房屋使用权,承诺的租金回酬也一再拖延,无法顺利获得。

这批投资者事后才发现,他们签署授权书的对象,并非发展商本身,而是由发展商委托的一家第三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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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商发展商第三方公司

与此同时,投资者也发现该公司并无资产,且疑似未按照2016年利息计划法令向大马公司委员会注册“租金回酬计划”;由于担心会因此蒙受巨大损失,遂向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投诉。

其中约30名投资者今日在该组织总秘书拿督希桑慕丁,以及华社公关主任胡杰良的陪同下,前往大马公司委员会请愿,要求当局彻查相关公司。

希桑慕丁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投资者之所以投资该房产项目,是因为被“零头期”、长达9年的“利润分享”与“租金回酬保证”,以及“世界级酒店管理”等诱因所吸引,其中4名投资者各别买下2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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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发展商公司承诺投资者,每年可获得8%至12%的高回酬,但据了解,第三方公司每次都会拖欠业主回酬,部分业主被迫通过多种途径施压,才会拿到回酬。

“由于业主签署了指定授权书,导致他们在9年内没有任何房屋使用权,在居民常年大会上也没有投票权。”

林小姐坦言,当初因为相信有关发展商,才会决定投资,没想到如今恐会面对巨大损失。

其中一名投资者林小姐(30岁,行政人员)指出,她是因为相信有关发展商,而向银行贷款70万令吉购入一间400平方尺的单位。

“然而我却多次被阻止进入我的单位,发展商所承诺的回酬也一直被拖欠,随后更发现第三方公司是一家没有资产的公司,令我不禁怀疑这项回酬计划,是未经大马公司委员会合法注册。”

另外,谭先生(41岁,销售员)也指出,他因为对有关发展商有信心,才会投资有关房产项目,却万万没想到所承诺的回酬常被拖延,导致他必须先垫钱支付房贷供款。

谭先生指,由于回酬一直被拖延,导致他必须掏钱垫付房贷供款,因而陷入资金周转窘境。

“这笔支出超出了我的预算,而我的弟弟也因为相信这项投资,也跟着我一起买入一间单位,如今每月也面对同样窘境。”

对此,胡杰良促请大马公司委员会彻查有关第三方公司是否违规,以确保投资者的权益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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