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夫涉強奸外傭 妻控協助教唆

(香港9日訊)香港一名30歲菲傭指控雇主夫婦於2018年1月在元朗寓所合力強奸她。夫婦分別否認強奸及“協助和教唆強奸”等4罪,案作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案情指出,涉案妻子以英語向菲傭稱“先生喜歡你”,並為丈夫口交,協助他勃起及強奸菲傭。涉案丈夫在警誡下聲稱付錢與菲傭性交;妻子則否認案發時在場,稱僅目睹菲傭赤身步出主人房。審訊今續,兩被告保釋候訊。

男被告陳暹德(案發時44歲,下同,圖)被控於或約於2018年1月21日,在洪福邨一單位幹犯各一項企圖強奸罪及強奸罪;女被告黎芷珊(32歲)被控同日同地幹犯協助和教唆強奸罪及非禮罪。控方開案陳辭指出,兩被告為夫婦,育有一子一女。事主X於2017年11月18日首次來港做家傭,與雇主8歲長女同房,兩被告則與一歲半幼子住主人房。

Advertisement

妻被指向事主稱“先生喜歡你”

控方指出,案發當晚11時許,X哄雇主的孩子在嬰兒牀上睡覺,兩被告蓋被躺在牀上,男被告要求X躺到兩人中間,X見兩人全身赤裸,拒絕並回房。女被告之後到X的房間,在其耳邊輕聲說“先生喜歡你(sir like you)”,拉她到主人房,X起初拒絕,但因女被告動怒而屈從。進入主人房後,男被告抱X到床上並脫去其衣服,X掙紮及求救,未獲理會。男被告續摸X胸部,指插及親吻其私處,女被告則掃了X右胸一下。男被告嘗試以未勃起的陰莖插入X陰道不果,女被告遂替丈夫口交,協助他勃起。男被告隨後無戴安全套下強行與X性交,並在其陰道射精,其間X大聲求救。男被告逼X收下150元(港元,約合85令吉),要求她“別告訴別人”。X在WhatsApp向朋友傾訴事件,翌晨由朋友陪同報警,同日驗傷發現陰部有吻合男被告DNA的精液,陰唇有新近擦傷痕跡,法醫估計傷痕是在前一天由陰道性交或撫摸陰部造成。

男被告稱付錢性交

妻稱睹事主赤裸入房

ADVERTISEMENT

男被告被捕時,在警誡下稱“我沒強奸她”,但承認付錢與X性交;女被告則聲稱僅目睹X赤身步出主人房,而男被告赤裸躺在牀上。警方檢取X與朋友的WhatsApp對話紀錄,以及女被告發給X的信息,涉要求X不要將事告訴任何人。

文/圖:互聯網

 

 

標籤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