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夫婦偽造文件跨州被控 不認罪 各8千保外

(大山腳4日訊)在行動管制令期間從雪州跨州進入檳城的一對夫妻,因涉嫌偽造虛假的醫生文件及跨州通行證,今早雙雙被提控上庭,2人皆不認罪,獲准各以8000令吉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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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雪州加影的阿末阿朱丁(30歲,工程師)及妻子努法拉艾娜(30歲,財務執行員)共面對2項指控。

根據首控狀,他們被指於今年5月23日大約凌晨3時30分,在柔府收費站使用一封誌期為5月27日的造假醫生文件;次控狀則指2人在同日同時同個地點,使用誌期5月23日的造假跨州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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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項罪行皆觸犯刑事法典471條文(偽造文件),可在第465條文下被治罪,並與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納茲裡副檢察司建議法庭,讓兩名被告各交付1萬2000令吉的保釋金,不過辯方律師章建豐求情說,男被告的雙親都是殘疾人士,希望法庭勿定下過高的保釋金。

章建豐指出,2名被告今日特地從加影前來大山腳法庭面控,說明2人在審訊期間會潛逃的機率不高,希望推事酌情保釋金額。推事珊素阿芝娃最後裁定,2名被告各以8000令吉保外候審。

2名被告今午近1時繳交共1萬6000令吉保釋金後,雙雙獲得保外。

根據警方調查,案發當天,男被告驅車載女被告在北上方向的柔府收費站被警員截停,當被詢問要前往的地點和目的時,兩人向警員出示3張文件證明他們獲准從加影跨州進入檳城。

不過,警員發現威中一間診所發出的醫生文件日期有被篡改的痕跡,即從今年10月12日被改成5月27日。此外,由加影警局發出的跨州通行證日期,也從今年5月17日被篡改成5月23日,企圖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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