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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弊案〡罗斯玛要求换法官 上诉庭三司不准

(布城17日讯)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要求,不允许她撤换主审其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主审法官拿督莫哈末再尼。

以拿督阿末再迪、拿督阿兹曼阿都拉及拿督诺琳组成的上诉庭三司,是在此前聆听了上诉人(罗斯玛)的代表律师和答辩方(控方)的陈词后,在今日作出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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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再迪在裁决中指出,在太阳能舞弊案中,确实存在2份判决理据,分别是据称由第三方所准备的判决理据;以及莫哈末再尼所撰写的判决理据。

他说,上诉庭三司在逐一审阅上述2份文件后,明确发现有显著差异。

“主审(太阳能舞弊案)法官(莫哈末再尼)表示,其判决理据完全由其本人撰写,并未采用第三方的任何内容。”

他指出,控方在高庭阶段中已充分显示,莫哈末再尼的行径并不存在任何真正的偏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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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因此,上诉人提出撤换莫哈末再尼的申请,是毫无根据的。

阿末再迪指出,至于上诉人要求暂缓判决的申请,由于莫哈末再尼已在驳回撤换法官的申请后,对太阳能舞弊案作出裁决,因此上诉人提出的暂缓判决已不具意义。

“整体而言,在考量双方律师的论据后,上诉庭三司认定上诉人未能证明其上诉有任何实质性依据。”

他说,因此,上诉庭三司驳回上诉人提出的这项上诉申请,并维持高庭的裁决。

莫哈末再尼如今已擢升为上诉庭法官。他在担任高庭法官时,于2022年9月1日,裁定罗斯玛在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中,3项涉及12亿5000万令吉的贪污罪名成立,判处她入狱10年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

罗斯玛已提出上诉,寻求推翻高庭将她的定罪和判刑,目前还在上诉庭待审阶段。高庭批准她在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期间,以200万令吉保外,并暂缓执行刑罚。

罗斯玛当时是在高庭宣判前最后一刻入禀撤换莫哈末再尼的申请。她提出此申请是基于指控有关案件的判词草稿疑似已外泄,并由第三方事先准备,而非由莫哈末再尼亲自起草。

不过,该项申请已在2022年9月1日宣判当天遭莫哈末再尼驳回。罗斯玛随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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