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遲入稟 程序錯誤 丹絨武雅居協敗訴

(檳城4日訊)丹絨武雅居民協會不滿州政府將丹絨武雅區列入“第一發展走廊”而起訴州政府案件。檳城高等法庭週三基於入稟程序錯誤,及入稟時間太遲,批准答辯人的申請,撤銷居協的訴訟申請。

本案起訴人丹絨武雅居民協會(TBRA)的代表喬治亞利亞及陳仁益(譯音),答辯人為檳州城鄉策劃局主任、檳州策劃委員會及檳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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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負責5000元堂費

第五高庭法官拿督雅谷指出,在此案中,訴方應從司法審核角度提出申請,而非以訴狀書作為入稟法庭根基。此外,此結構大藍圖在憲報被頒布已接近3年時間,訴方才將此事件帶上法庭,顯得太遲。他宣布訴方的訴訟申請被撤銷,並負責5000令吉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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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濫用法庭程序

丹絨武雅區傳統上被指從惹蘭卡惹開始,在2007年憲報上公佈的結構大藍圖上,卻把屬於峇都丁宜範圍的Mar Vista渡假村作為丹絨武雅的據點,以致惹蘭卡惹至Mar Vista的約3公里距離的範圍地段被列入與丹絨道光同等的“第一發展走廊”,導致該區也面對每英畝可興建30單位的發展密度。

在早期的檳州結構大藍圖中,丹絨武雅原本是被列入“第二發展走廊”,居民對該區被列為“第一發展走廊”後感到不滿,多次與州政府對話不果後,終將事件帶上法庭。

居民是於去年6月25日將事件帶上法庭,要求法庭諭令州政府修改結構大藍圖,把該區重列“第二發展走廊”內。

答辯人則基於起訴人的訴訟申請不合法、沒有根據及權力,認為訴方濫用法庭程序,要求高庭撤銷訴方的申請。辯方也指出,本案第二答辯人檳州策劃委員會非法律實體,訴方將之列為答辯人是一項錯誤。

居協將討論上訴

針對法庭所作出的判決,丹絨武雅區州議員鄭雨周表示,除了針對此判決提出上訴外,有關計劃依然還有另一個提出修正的機會,即趁著檳島地方大藍圖公開給公眾審閱期間,提出修改建議。

他說,一般發展計劃的司法審核需在憲報後的5年,這表示居民尚需等待1年半,不過,若居民成功在地方大藍圖提出修改,一旦憲報後,即不須再向法庭提出訴訟,要求司法審核。

他表示,將丹絨武雅列入第二走廊是一項錯誤,必須作出修改。他將繼續跟進此事件。

居協代表則表示,將針對此結果開會討論是否申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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