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15日訊)在太平湖釣魚或捕魚,將面對50令吉至250令吉的贖回釣魚器材罰款! 太平市議會旅遊及媒體事務主任哈寧指出,今年為止執法人員已採取20至30次的行動,對付在太平湖垂釣或以魚網捕魚者,並充公了他們的釣魚及捕魚用具。 她說,遭充公釣魚器材者,有一些是一犯再犯的垂釣者。 她指出,市議會是援引1986年公園條例第3條文,對在太平湖垂釣及捕魚者展開行動。 「雖然垂釣者的魚具被充公,但他們大部份都沒有贖回,因為有關的罰款相當的高。」 哈寧說,佔地200英畝的太平湖公園,共擁有8個湖泊,而執法人員也經常進行巡邏,並採取行動對付非法的垂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