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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道土地交易爭議 林冠英訴盧界燊案開審

(檳城8日訊)前檳州首席部長、現任財政部長林冠英起訴民政黨檳州青年團前代團長盧界燊、《光明日報》和《中國報》誹謗,他認為國陣能控制這兩家報館的新聞報導,但不能控制另家報館,即光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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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界燊是在2017年5月29日,即林冠英擔任檳州首席部長期間,在檳州民政黨總部召開記者會,針對太子道土地交易課題發表談話。各大主流媒體當時都派記者報導有關記者會。《光明日報》及《中國報》因報導該記者會內容,而與盧界燊一併遭林冠英起訴。

林冠英是於今早9時45分抵達檳城高庭。陪同者包括行動黨武拉必區州議員王麗麗、檳州前行政議員拿督林峰成、拿督阿都馬烈、檳島市議員陳慧萍及麥文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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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界燊則是於今早9時15時抵達檳城高庭,看起來精神奕奕。陪同者包括檳州民政黨主席胡棟強、州委許翔茗及民青團全國團長黃志毅。 

林冠英指國陣控制2報館

案件於今日在檳城高庭由法官拿督羅希拉育審理,林冠英的代表律師是拿督姆拉利,盧界燊的辯護律師是郭文偉,兩家報館的代表律師是劉炳權及游文禮。

林冠英今日上庭供證,郭文偉交叉盤問林冠英約5小時,至下午5時休庭前也未完成,林冠英將於4月29日再上庭供證。

郭文偉指盧界燊不能控制《光明日報》和《中國報》的新聞報導,林冠英不同意,他解釋,盧界燊背後的國陣可以。

郭文偉指盧界燊不能控制《光華日報》的新聞報導時,林冠英則同意郭文偉的說法。

林冠英也針對盧界燊在《光華日報》的一篇專欄文章內容,起訴盧界燊毀謗,但並沒有起訴刊登該內容的光華日報。

郭文偉今日在交叉盤問環節中,問及檳州首長機構、2009年檳州首長機構法案、法案賦予的權利、與購地醫院集團的合約、州政府的行政等內容,因看似與這起毀謗案無關,而被姆拉利抗議。

姆拉利認為這是一宗毀謗案,不該離題詢及過於仔細的行政程序,法官同意這一點,但聽了郭文偉解釋其相關性後,允許對方繼續發問,但不得過於仔細。

此案將於明天續審,雙方律師將傳召其他證人上庭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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