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9日讯)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宣布,大马的贸易伙伴或进口商,可直接向财政部申请豁免进口水果的销售与服务税。
贸工部在国会上议院书面答复中,回答上议员丹斯里卢成全时指出,这与美国在马美对等贸易协定(ART)下是相同的待遇,但仍须根据2018年销售税法案接受评估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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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工部表示,目前国内大部分新鲜水果,本来就享有免税,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因此有关申请将在现有框架下处理。
“儘管大马签署多项自贸协定,包括CPTPP与RCEP,但这些协定的关税承诺,仅涉及削减或取消进口税,不会限制我国徵税或执行国内税收措施的权力。
“因此,政府在推行内部税收,如SST、国内税及特别税(cess)方面,依然保有完整自主空间,也可根据现有税制提供豁免,不受ART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