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得台灣作家龍應台於1994年在台灣報章撰文,毫不諱言地聲稱“我慶幸自己不是新加坡人”,她更狠批這個島國繼續執行死刑(其實台灣至今也沒有廢除死刑)。
眾所週知,新加坡自建國以來,便是法治最嚴峻的國家之一,尤其是以死刑嚴懲毒販絕不手軟。另外,也曾有一名美國少年於1992年在新加坡塗鴉取樂而被施予鞭刑,結果險釀新加坡與美國一場外交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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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在李光耀時代》一書曾這麼勾劃出“在人民行動黨政權幾十年的嚴加管制下,新加坡人民已形成了非常典型的思維:死到臨頭了,大家不是挺身共同尋求解決方案,而是擔心這麼做會否觸犯條例,可能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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