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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女子誹謗李顯龍案 女被告不答辯也不出庭

(新加坡31日訊)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起訴“網絡公民”文章女作者誹謗,女作者接到官司訴狀書後不答辯也不出庭,被法官裁定須做出賠償責任。官司今早進入估算賠償金額的階段,李顯龍通過視訊形式“上庭”供證,案展一個月後做結案陳詞。

據新加坡媒體報導,網絡公民(The Online Citizen)於2019年8月15日,在網站刊載的一篇文章,題為《總理夫人何晶奇怪地分享了一篇與家人斷絕關係的文章》,而文章作者就是馬來西亞籍女子魯巴星妮(Rubaashini Shunmuganat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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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龍隨後對網站主編許淵臣發起誹謗官司向他索討賠償,並且要求法庭發布禁制令,阻止許淵臣繼續發表該文章。2019年12月,李顯龍也對魯巴星妮發起誹謗訴訟。

由於魯巴星妮沒有對官司做出任何回應與答辯,高庭在2019年底發出間中裁決,裁定魯巴星妮必須對李顯龍所做的誹謗承擔賠償責任。

今早,案件進入估算賠償金額的階段,李顯龍通過視訊形式“上庭”供證不超過五分鐘,確認訴方所提呈給宣誓書內容無誤。魯巴星妮今早仍是不見蹤影。

根據李顯龍的宣誓書內容,訴方指責女作者在接到主編許淵臣的“創意寫作”指示後,既沒做任何查證,也不顧內容真假,在不到四小時內完成文章,如此行為是“魯莽”和“存有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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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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