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訊)行動管制令進入第二階段,一些市民擔心搬家了大馬卡地址卻沒有更新,全國總警長丹斯里阿都哈密鼓勵民眾在跨縣外出時,可以攜帶家里的水電單,以便在經過警方路障檢查時能夠證明自己的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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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哈密向國文《每日新聞》指出,鑒於許多人的大馬卡並沒有更換他們真正的住址,因此若遭遇警方路檢需證明時,出示水電單將更為方便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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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也表示,並無法律規定必須如此,這一做法只是方便警官和警員執法。
“我們不希望民眾在被截查或抽查時欺瞞住處,因此若攜有水電單,警方便可知道他們住在哪里。”
他也舉例說,若有民眾住在鵝嘜,但想到吉隆坡買東西,那應該攜帶水電單,以方便警方查證。
在此之前,網絡流傳一名警員向公路使用者要求出示可證明其住址的水電單;對此,八打靈再也警區主任聶依查尼助理總監指出,針對那些無法證明他們住在靈縣的民眾,以及面對一些可疑情況時,部分警官和警員會在路檢時要求民眾出示水電單。
“但這並非是每個外出者的必要事項,而是針對試圖違抗行動管制令的小撮人群。”
依查尼說,舉例而言,靈市警方之前在路檢時發現自稱住在白沙羅柏蘭嶺的民眾,其大馬卡住址顯示為加影。
“該民眾無法出示其住處的水電單,謊言也被揭穿,最終承認自己外出是為了買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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