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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仿朝鮮中國領袖凌駕法律嗎? 希山曾與安華並肩作戰 希盟執政用惡法對付

(吉隆坡5日訊)“我们现在是在效仿朝鲜或中国的领导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隨著社运人士希山慕丁莱益斯近日因通過網絡转发一则有关首相安华的健康状况的评论,而遭警方传召问话逾2小时,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总监再益马烈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的第233条文是一项压迫性法律,而以希盟領袖安華為首的政府竟濫用這項他們曾承諾要廢除的惡法來對付希山慕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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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盟在野時曾承諾要廢除這項惡法,但希盟在執政後不但沒有廢除該惡法,反而還动用第233条文来对付经验丰富、受人尊敬的民权活动家希山慕丁萊益斯,这名活动家過去還曾与安华及其他希盟领导人并肩作战,以便能建设一个更好的马来西亚。”

他說,如果安华觉得自己受到诽谤,他大可像其他公民般向涉及者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首相安華並没有特殊的职位,所以他无权让公共资助的执法机构保护他的个人声誉。”

“执法部门利用资源维护首相的个人声誉,这是严重滥用权力,且浪费纳税人繳納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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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益马烈也促请当局立即停止针对希山慕丁具有政治动机的调查工作。

他说,政府必须暂停使用第233条文并準備將之废除。

“就让希山慕丁成为臭名昭著的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的最后一名受害者吧。”

警方週四(7月4日)到希山慕丁萊益斯的住家突擊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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