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逮捕首日扣106人‧民眾請病假避捕

(吉隆坡19日訊)全國交警主任拿督弗亞指出,隨著逮捕令寬限期結束,警方於週一起展開大逮捕行動,截至週二下午2時,全國已有106人被捕,另150人自首。不過,警方相信很多接獲逮捕令的民眾,已“嗅”到警方要上門,紛紛請病假、沒有去上班,以致警方空手而歸。

他於週二中午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召開臨時記者會,向傳媒公佈此事。弗亞再次促請已接逮捕令的駕駛人士儘速把握機會,在交警尚未上門逮捕前處理好逮捕令,否則除了罰款,也可能會被罰坐牢,屆時休怪警方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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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人自首

弗亞說,截至下午2時許,共有106人被捕,另有150人主動到警局自首。

“截至早上11時許,已有69人被捕,其中檳城最多,達36人,其次是馬六甲,達24人。除了檳城及馬六甲,雪州及沙巴有3人被捕,玻璃市、吉隆坡及霹靂各有一人被捕。”

他指出,落網者都很合作,因此警方沒有使用手銬,他們過後被帶往各州警察局開檔調查,然後移交法庭由推事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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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亞說,現階段全國各州交警都會編排出5支隊伍,每天都會設路障及前往事主的辦公地點展開逮捕行動,倘若接下來的反應仍“熱不起來”,警方將毫不猶疑前往住家逮捕事主。

“雪隆交警各別派出5支隊伍前往5至6個地點,但相信事主已`嗅到’警方要上門,紛紛以病假或事假沒上班,我要再次強調,逮捕令行動必會持續下去,他們(接逮捕令事主)也不能長期請假,最好的方法就是向警方自首及解決逮捕令。”

根據警方數據顯示,截至週一,全國仍有多達159萬張逮捕令仍未解決,而在兩週的寬限期內,只有區區3萬8000張逮捕令被解決,不足3%。

弗亞說,事實上在觸犯交通規則及接到傳票後,繳付傳票罰款是車主的責任,可是卻有冥頑不靈的車主不願處理。

“慶幸的是,過去兩週,全國共有26萬2600張傳票已解決。”

他強調,警方已掌握接逮捕令的車主身份,包括上班地點及住家地址等,倘若他們仍選擇逃避,警方將不會再發出警告,而直接上門逮捕,今次的逮捕行動將沒有期限,也不分晝夜或假日。

寬限期結束

44人自首

那邊廂警方逮捕人,另一邊廂民眾主動向警方自首。僅在週二早上,全國就有44人向警方自首以解決逮捕令。

弗亞說,其中砂拉越有39人,其次是沙巴3人及登嘉樓2人。

按時繳付無需上庭

“警方擁有一套完整系統,只要輸入車牌號碼或車主身份證明,即可查出是否涉案或中逮捕令等,因此車主休想可以逃脫。”

針對究竟為何接逮捕令的車主不願去處理,弗亞也感到費解,但他強調警方是遵照法律行事。

“事實上,接到交通傳票的司機只要按照時間去處理繳付,即無需上庭,而且有些違規行徑如沒帶路稅或沒戴頭盔只是數額不大的罰款,可是卻因司機不當一回事,最終才會演變成逮捕令,甚至需要付上更高的罰款或坐牢等,或者需要朋友保釋等,哪又何苦呢?”

據瞭解,儘管逮捕令的寬限期結束,警方也不打算再延長寬限期,但若車主願意主動前往自首及處理逮捕令,即將無事,因此警方促請車主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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