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即時國內

大聲公屋前追債 4男控蓄意侮辱及擾民

(居鑾22日訊)4名分別來自3大民族的男子“共同合作”用大聲公在民宅前追債,今日在蓄意侮辱及破壞公共安寧罪名下,被控上居鑾推事庭,一旦罪成,他們可被判坐牢不超過2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4名被告分別為斯里姆魯根(28歲)、吳裕同(音譯,27歲)、詹德拉(41歲)和阿米爾尤索夫(29歲),他們今日身穿便服在警方的押送下,前往居鑾推事庭面控,4人皆對控狀不認罪。

Advertisement

控狀指他們於10月23日下午5時,到居鑾南峇山莊一間民宅前,故意羞辱和企圖激怒屋主鍾光南(音譯),以致破壞公共安寧,抵觸行駛法典504條文,可與刑事法典34條文同讀。

主控官依茲琳副檢察司在4名被告不認罪後,要求推事以每人8000令吉的保釋金讓他們保外候審。

推事慕斯達金最終允許4人,以每人5000令吉,由1名擔保人保外,並擇定案件在2024年1月21日再度過堂。

 

ADVERTISEMENT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