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溪大年16日讯)一家电子废料回收厂非法运作,今早在双溪大年第一地庭被判罚款1万8000令吉。
该公司是于2024年1月31日被查获违反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第18(1)条文。在有关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Advertisement
根据案情,吉打环境局当日展开取缔行动时,发现该公司在未获环境局发出执照下,非法进行电子与电器废料回收活动。
立即注册 解锁全文
会员独享好文

(双溪大年16日讯)一家电子废料回收厂非法运作,今早在双溪大年第一地庭被判罚款1万8000令吉。
该公司是于2024年1月31日被查获违反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第18(1)条文。在有关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吉打环境局当日展开取缔行动时,发现该公司在未获环境局发出执照下,非法进行电子与电器废料回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