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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退租被扣RM5000押金 起訴貪心屋主獲賠償

(吉隆坡27日訊)兩名大學生在退租後,屋主以房子多樣東西需要維修為借口不願歸還押金,竟然還從中扣除5000令吉;兩人不忿下尋找律師幫忙,最後不只拿回自己的錢,還獲得相應的賠償金!

為兩人提供無償服務(Pro Bono)的律師覃祖斌分享說,兩名大學生是在數個月前找他求助,兩人聲稱在退租前的入住期間,都沒有損壞房子的任何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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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其Instagram法律咨詢專頁“律師仔”發帖指出,屋主先是稱飯廳的桌椅有損壞,要求兩人賠償,而兩人雖然沒有損壞任何物品,但願意負上責任,答應賠償。

豈料,兩人搬離後要向屋主索回入住前的押金時,屋主才聲稱房子內許多地方需要維修,包括冷氣、更換燈泡、重新油漆、補天花板及清理費用,因此將從他們的押金里扣除。

結果,屋主擅自從6000令吉的抵押金里扣到僅剩下1000多令吉。

屋主聲稱房子內多個地方需要維修,擅自從6000令吉的抵押金,扣到最後僅剩下1000多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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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兩人不斷向屋主解釋,屋主還是堅持要扣除押金,最後甚至不理睬這兩名大學生,打算不了了之。

覃祖斌律師指出,兩人找上他後,他就告知這其實是很多黑心屋主的操作,因為大多數人不會為了區區幾千塊把事情搞上法庭,主要是因為律師費肯定高過要索回的數額。

他表示,自己不想讓這類黑心屋主逍遙法外,於是答應免費幫兩名大學生打官司,兩人只需支付與案件有關的消費,例如交通費,印刷費,郵寄費等。

覃祖斌律師先寄律師信給該屋主索回押金,對方甘願花錢找律師回信也不願還錢,更在信中本加厲控訴兩名大學生實際上造成房子更多的損壞。

他指出,既然對方不肯妥協,那唯有把案件帶上法庭;對方收到控訴書後,也找了代表律師處理案件。

在交換法庭文件的過程中,屋主的代表律師多次聯絡並說服庭外和解,並從一開始3000令吉賠償一直起至6000令吉,但都被拒絕。

覃祖斌律師向對方律師強調,既然把案件帶上了法庭,若沒有7000令吉賠償,是不可能答應庭外和解。

覃祖斌促請民眾要懂得維護自己的權利,若遇到類似情況,切勿向屋主妥協,並勇敢咨詢法律援助。

對方律師一開始回答說,既然雙方達不到共識,那唯有選擇打官司,結果三天後,對方律師再次聯絡說屋主願意把賠償金提高至7000令吉。

“我跟客戶(兩位大學生)確認後,他們願意接受7000令吉賠償並庭外和解。

“收到7000令吉後,我撤回該案件,案件就結束了。”

他解釋說,對方律師提出和解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屋主不願花更多錢在這起案件上,上法庭打官司的費用,絕對超出屋主需要賠償的金額。

他促請民眾要懂得維護自己的權利,若遇到類似情況,不要向這類屋主妥協,並勇敢咨詢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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