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拒離婚 反咬與小叔通姦 主婦遭夫恐嚇躲娘家

(甲洞21日訊)34歲家庭主婦申訴,丈夫在外有了小三後,卻不肯放她自由,不但三番四次“玩失蹤”拒簽字離婚,還在社交媒體誣衊她和小叔有姦情;更放話要為妻者最好不要去騷擾小三,否則將“尋求”有勢力者來解決問題,令少婦擔驚受怕,有家不敢回,只好暫住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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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婦鄭女士聲稱,她去年發現丈夫有外遇後,因而決定離婚,惟丈夫一直不肯簽字,還疑利用她的名義,連累她惹上官非,讓她家無寧日。

遭連累惹官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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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早在民主行動黨聯邦直轄區公共投訴局主任游佳豪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痛哭說,其夫婿很恐怖,不斷在電話中威脅和恐嚇,令她見到對方的來電顯示都感怕怕。

她提到,她已走投無路,所以才會選擇召開記者會,懇求丈夫放她和孩子一條生路,不要再來騷擾她們母女倆。

“我只想跟女兒過平靜的日子,求你放我一條生路,不要再來騷擾我了!”

鄭女士披露,她跟丈夫結婚4年,育有一名4歲女兒。目前她已通過律師辦理離婚手續,但男方卻一直爽約,遲遲不肯簽字。

據她所知,丈夫跟小三已生了一個小孩,如今卻還要跟她爭奪女兒的撫養權,還一直嚷著要見女兒,更向她放話,若再不讓他見女兒一面,他就會報警,甚至會把女兒送進福利部。

她強調,她並沒阻止丈夫來探望女兒,但條件是必須到娘家,但丈夫卻以她的哥哥恐會打他為由,拒絕這樣做。

“我不知道丈夫現在的住所,甚至連他駕什麼車都不知道,哪里敢放心把女兒交給他;每天出入都提心吊膽。”

她現在怕到連家都不敢回了,只能暫住在娘家避一避。

屢爽約不簽字離婚 警告正宮勿找小三

鄭女士指出,丈夫都是通過第三者,即他家人和她的家人溝通,讓她心力交瘁。“我不懂他想怎樣,希望他能出面解決問題,不要畏畏縮縮。”

她披露,夫家的家人也已出聲,要求丈夫簽字離婚,丈夫雖口頭上答應會簽字,卻一直為難她的律師,三番四次都不現身簽字。

她在發現丈夫出軌後,至今已向男方發出3封離婚信,但男方不但爽約,還警告女事主最好不要去找小三,否則就會出動小三有勢力背景的姨丈來談判。

社媒誣衊妻賣車外遇 夫家證明叔嫂沒姦情

鄭女士控訴,其丈夫出軌在先,卻還誣衊她和自己的弟弟有姦情,給他戴了綠帽。

“他在社交媒體上誣衊我,說我變賣他的轎車,霸占他的屋子,還讓他戴綠帽。”

她說,通姦是很嚴重的指控,夫家的家人可作證,證明她和小叔都是清白的。

她披露,丈夫是一名破產人士,所有的銀行戶頭、公司註冊和貸款都是用她的名字申請,以致她現在背負著一大筆債務,其中每月房貸便高達3100令吉,這還未包括500令吉的管理費。

沒有工作的她,根本無力支付如此高額的房貸,只好靠家人幫忙。

她駁斥丈夫指控她霸占屋子的說法,並指丈夫可隨時出面辦理房子轉名手續,屋子就會歸他所有,她並不稀罕。

她也申訴,她什麼都可不要,只是希望丈夫還她和女兒一個平靜的生活。她因受不了丈夫多番的騷擾,前後已3次報警。

鄭女士表明,她會安頓好女兒的開學事宜後,便去找份工作賺取生活費。

談到離婚對女兒的影響時,她終忍不住潸然淚下。“女兒一直跟我說,要爸爸媽媽住在一起,但我沒有坦白跟她說爸爸的事(外遇)。”

“女兒現在過得很快樂,已差不多忘記爸爸了,我不希望孩子的爸爸在這個時候來騷擾。”

另一方面,鄭女士聲稱,因丈夫的緣故,她即將面臨另一宗官司。

她解釋,這是因為丈夫開設公司的註冊和銀行戶頭都是她的名字,所以她被丈夫牽累,一併被提控上庭。

游佳豪:勿再騷擾 吁男方出面協商

民主行動黨聯邦直轄區公共投訴局主任游佳豪說,女事主召開記者會只有兩個目的,一是希望丈夫不要用各種手段騷擾她,果斷地離婚;二是澄清丈夫一切生意上的活動皆與她毫無瓜葛。

他呼吁男方如果不想再透過第三者或持續使用簡訊方式來聯繫女事主,他們願意充作中間人,並可提供場地,讓雙方好好協商。

他說,男方可聯絡服務中心,電話號碼為03-6242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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