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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翻新法案》坚持“一换一” 倪可敏:保障屋主权益 给更大房子

(吉隆坡26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强调,《城市翻新法案》将坚持“一换一”及“土地权益不变”等核心原则,坚持落实把翻新同意门槛下调至80%的决定,确保原屋主的权益受到保障。

《火箭报》引述倪可敏谈话,指若维持现行的100%同意门槛,即便大厦年久失修、已构成安全隐患,也往往因无法获得所有屋主同意而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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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门槛调整为80%

“经过多年研究与借鉴国际经验,法案建议将门槛调整为80%。其余20%未同意的屋主,政府将继续通过协商与调解方式寻求共识。”

调查也显示,约20%的屋主因涉及不良贷款(NPL)、下落不明、地契或继承纠纷,往往成为阻碍翻新的关键原因,导致项目一拖再拖。

“对此,法案设有调解委员会,并依据第24条文确保屋主获得合理赔偿,保障他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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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保障原屋主权益

倪可敏指出,《城市翻新法》最大亮点之一,就是全面保障原屋主权益,确保他们不会因发展计划而蒙受损失。

法案明订,原屋主将依据“一屋换一屋”的原则获得新单位,并享有“房子更大”的保障。

他举例,若原屋面积为400平方尺、市值4万令吉,翻新后将获分配750平方尺、价值更高的新单位。赔偿基准以现有市价计算,而非当年的购屋价。

“相较于《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只能按原价赔偿,《城市翻新法》实施后,屋主权益将大幅提升,房产价值也随之增加。

“另外,翻新后的土地地契性质维持不变,即永久地契仍是永久地契,99年地契依然保持99年。新房地址也将保留在原址,屋主毋须担心被迫迁移他处。”

倪可敏说,土地使用及翻新计划的批准权归属州政府,而联邦政府则作为协调者,确保发展有序进行。

通过双重审核者才能参与

至于发展商资格,倪可敏指并非所有发展商都能承接翻新工程,只有通过联邦与州委员会双重审核者,方能获准参与,以确保具备诚信、财务与技术能力,避免烂尾问题。

倪可敏指出,房地部将基于人道考量为B40群体提供维护费补贴,确保他们不会因翻新而面对沉重压力。

他解释,根据《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及《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每个分层项目都必须缴纳维护费,但政府会因应不同情况设定条件,并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优惠措施。

“过程中,政府将全程监督,谈判会议记录也将公开,并落实必要的补贴与赔偿。至于租户权益,将根据屋主与租户的租赁合约处理。”

这场对话会获朝野国会议员与房地部城乡规划局(PlanMalaysia)高层出席,包括总监拿督阿里亚斯。

将有85%人口住在城市

另外,倪可敏也说,大马城市化率从1970年代的28.4%,大幅提升至2020年的75.1%,增长逾3倍;预计到2040年,将有85%人口居住在城市地区。

他还指出,为了确保城市规划更完善、市容更美观及发展更具持续性,《城市翻新法》将是未来至关重要的立法工作。

倪可敏补充,《城市翻新法》并非新构思,早在2013年由时任房地部长拉曼达兰提出后,历经丹斯里诺奥马、祖莱达、丹斯里安努尔慕沙及理查马利肯等四任部长,皆对该计划表示认同。联邦直辖区前部长拿督斯里沙希淡更曾公开表态支持。

他强调,政府如今是根据既有指南制定法律,有心人不应将此事政治化,以免影响老旧城区居民的实际需求。

他说,房地部为拟定相关法案,已举办多达105场对话会,参与者涵盖国会议员、城市规划师、学者、非政府组织及购屋者协会等,确保法案最终能兼顾原屋主、发展商及国家城市规划利益,实现多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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