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包先生

垃圾棄國能電房處 可拍照投訴市廳

個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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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棄國能電房處 可拍照投訴市廳

(檳城28日訊)公寓附近出現非法垃圾堆,垃圾工人清理後又出現新垃圾,市民受促拍照向市政廳投訴,當局將探討在當地設置告示牌提醒民眾勿在此丟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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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檳城甘密山某公寓的洪先生說,其公寓外有個國能電房,本來環境不錯,但從今年初開始,有居民將垃圾丟在該處,造成臭味沖天。

他說,起初居民將一些大型家具,如已損壞的沙發、斷了腳的茶桌等丟棄在該處,久而久之,連廚餘這類垃圾也出現在該處。

“公寓附近還有排屋,我懷疑垃圾是排屋居民所丟棄,雖然有垃圾車前來收拾,但每當垃圾工人收拾乾淨後,還是會出現新一批垃圾。”

針對洪先生的問題,檳島市議員陳慧萍說,根據1974年道路、溝渠和建築法令,居民不得亂丟垃圾包括大型家具,違反者將面對最高500令吉的罰款。

“如果問題是出現在公寓範圍,那市政廳有權向管理層開出罰單。”

她建議洪先生拍下該處的照片並發送至檳島市政廳的WhatsApp(016-2004082)投訴,當局接到投訴後會調查,並探討在當地設置告示牌。 

探討當地設置告示牌

她說,為方便民眾處理大型垃圾,市政廳已通過垃圾處理的指南,預計明年2月開始實施。 

“民眾屆時可撥電通知檳島市政廳來收拾大型垃圾,如民眾的大型垃圾不超過規定的重量,那有關服務將是免費的。”

個案2

障礙物霸佔車位 罪成可罰500

在中路一帶上班的林先生投訴,上班時很難找到停車位,經常面對路旁有空的停車格,但卻被人用障礙物霸占。

“除了在中路,在愛民路也有這問題,造成我時常要花很多時間在附近找車位,有時要停在較遠處,很不方便,尤其需要搬運貨物時候更辛苦。”

他向“光明包先生”求助,希望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檳島市議員陳慧萍說,根據1974年道路、溝渠和建築法令46(1)條文,任何人不得霸占公共停車格,若被提控,罪成可面對最高500令吉罰款。

“公眾如發現有人將障礙物放在公共停車格,可拍下照片發送至檳島市政廳的WhatsApp(016-2004082)投訴。”

“投訴者可向我們指出哪一個地方常常面對類似的情況,而我們將派出的巡邏隊加強巡邏,取締放置障礙物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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