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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毯商迪巴索賠6億案 納吉等3造成功撤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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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6日訊)高庭今日批準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和華玲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阿都阿茲的申請,撤銷地毯商迪巴對他們提出索賠6億7600萬令吉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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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夫婦的代表律師拿督大衛馬修告訴記者,高庭司法專員郭秋順(譯音)在內庭會見雙方律師後,作出上述裁決。

阿都阿茲的律師拿督普林和阿爾文德,迪巴、其公司Carpet Raya及其胞弟兼該公司董事拉仄斯的代表律師依占和納斯巴也有在場。

大衛馬修說,法庭基於申請人沒有合理的起訴理由,因而批準答辯人撤銷訴訟的申請。

“訴狀沒有提出合理的起訴理由,因而無法支持將串謀傷害、瀆職與違反法律責任指控作為起訴的依據。”

他說,法庭諭令申請人分別支付1萬5000令吉及1萬令吉的堂費予納吉夫婦和阿都阿茲。

答辯人於2019年9月24日以有關訴訟是毫無根據及無理取鬧為由,向高庭提出撤銷訴訟申請。

迪巴於2018年11月15日入稟法庭,他和其公司於2004年至2010年期間成為納吉和羅斯瑪在土地及商業交易的中介。

他也指出,阿都阿茲也成為納吉夫婦在上述交易的中介,並成為這對夫婦及Carpet Raya公司的中間人。

迪巴指出,他接獲內陸稅收局志期2018年3月2日的信函,要求他解決其公司和他個人累積的逾600萬令吉稅務,不包括罰款與利息。

他說,當他因私家偵探巴拉蘇巴馬廉民事訴訟拒絕聽從納吉夫婦的指示,彼此的關系於2012年開始生變,而阿都阿茲也知曉此事。

他指控納吉夫婦指示內陸稅收局採取法律行動,下令清盤其公司,他也因此被禁止出國、遭馬銀行取消交易便利,以及遭宜家取消與其公司的合約。

起訴人要求法庭宣判納吉夫婦應負責支付有關稅務,也要求其他賠償,包括已支付馬銀行的50萬令吉賠償、4700萬令吉無法履行合約賠償、7400萬令吉宜家合約取消賠償、2億令吉誹謗損失、3700萬令吉因納吉不當行為導致的賠償,以及嚴重損害賠償1億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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