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地庭越权充公渔船撤执照 高庭裁定违法谕令归还

(亚罗士打22日讯)亚罗士打高庭于本月20日裁定,政府执法单位此前充公一名渔业商人渔船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谕令归还有关渔船,同时撤销地庭吊销另一名人士捕鱼执照的命令。
根据高庭的书面裁定,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佐汉李批准渔业商人王瑞丰(Heng Ooi Hong,译音)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撤销充公编号PKFA 9650渔船的命令,并撤销吊销第三方捕鱼执照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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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瑞丰今年4月在地庭针对3项控罪,分别涉及违反《1985年渔业法令》第8(a)、第11(3)(a)及第14(4)(b)条文下认罪,包括无有效捕鱼执照操作渔船、使用未经批准的拖网捕鱼设备,以及使用属于他人的捕鱼执照操作渔船,并被判罚款共1万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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