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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移師私人醫院 提控移民局官員受賄3千

(沙亞南22日訊)地庭今日移師到一家私人醫院,以提控一名涉嫌受賄3000令吉的移民局官員。

提控程序是於上午11時在醫院內的一間特別室進行,現年46歲的被告祖基菲紮巴是反人口販賣與移民走私組高級副助理主任,他在通譯員念出控狀後,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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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輪椅上面控的祖基菲紮巴是因為高血壓及和心髒病,入院接受治療。

根據控狀,被告於2019年11月21日在布城第三區,身為移民局代理通過第三方收受一名男子的3000令吉賄金,以作為不對他所展開的調查採取行動的酬勞。

據了解,這項調查涉及假安全蓋章。

他被指抵觸《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7(a)條文,一旦罪成,可以被判處坐牢20年,以及罰款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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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茜蒂諾副檢察司建議,以1萬5000令吉外加一名擔保人讓被告保外,以及附加條件是交出護照予法庭保管。

被告律師利斯對此沒有異議。

承審法官阿祖拉批準被告以1萬5000令吉外加一名擔保人保外,以及附加條件是,被告必須交出護照予法庭保管,直到案件審結。

“被告也必須每個月到反貪會辦公室報到,同時嚴禁騷擾控方證人,不管是面對面,或是在網上,如社交媒體等。”

她擇定此案於明年1月21日重新過堂。

較早前,此案在吉隆坡地庭開庭時,被告妹妹告知法庭,其兄今日無法出庭,因為已被送到沙亞阿南的一家私人醫院。

茜蒂諾要求在醫院進行提控,並表示查案官已將此事告訴院方。

她補充,今天原應要向被告念出控狀,但他卻沒有出庭。

阿祖拉說:“就在那里(醫院)提控,過後回來這里(法庭)辦理保釋,案件移至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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