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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经营自雇业务 越堤族可投保社险

(依斯干达公主城30日讯)根据自雇人士社会保障计划(LINDUNG Kendiri),在新加坡工作但同时在马来西亚经营自雇业务的大马人,仍可向社险机构缴纳保费,以获得保障。

社会保险机构柔佛州主任张成铨接受《马新社》询问时指出,有关的自雇业务包括电召车或外送服务,他们仍可在上述计划下申请缴纳保费,以在面对意外或职业伤害时获得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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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目前尚无针对在新加坡工作的马来西亚人的特定保障计划,惟如果外国公司在马来西亚运营,并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注册,员工则可获得保障。

此外,他也鼓励家庭主妇参加家庭主妇社会保险计划,此计划旨在为处理日常家务的妇女在遭受意外、职业病或不幸事故时获得保障。

“这项保障涵盖疾病或残疾等情况,包括准备食物时,被刀割伤手或在浴室摔倒等。”

“尚未年满55岁或首次投保时未满54岁的家庭主妇应把握机会,每年仅需缴纳一次保费,即可获得全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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