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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臉書侮辱玻拉惹 螃蟹販認罪監6個月 罰1.5萬

(加央4日訊)螃蟹販在臉書侮辱玻璃市拉惹端姑賽希拉魯丁,於3個月前被控時不認罪,經過多次過堂後終認罪,今天被判監禁6個月,以及罰款1萬5000令吉。

被告哈斯布拉的刑罰從被捕日即3月7日算起;另外,若他無法繳付罰款,需再坐牢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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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央第二地方法庭法官穆希利在宣讀判詞時,勸諭被告應該正視所犯下的錯,不可因為科技的方便,隨便當鍵盤俠,一指按鍵就轉發、上載或留言。

哈斯布拉聆訊後,向法官解釋,他不知道此舉會觸犯法律並道歉,同時承諾不會重犯。

哈斯布拉於3月7日凌晨1時許,在吉北樟侖住家被捕,並於4月16日被控,於2024年3月6日凌晨3時26分左右,在臉書利用戶口“Muhammad Muhammad(ku tehh ku muhammad)”蓄意上載及撰寫具有侮辱及詛咒玻璃市拉惹的言論,並於同一天早上7時左右,有人讀了該帖後,感覺有傷害他人內心之意,因此觸犯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233(3)條文之下同讀。

首次面控時,被告代表律師即國家法律援助基金(YBGK)律師沙茲旺提呈被告的福利局障友卡(OKU)、精神科復診卡及2張精神疾病檢查推薦信,同時也說明被告目前尚在服用精神疾病藥物,穆希利諭令被告送往精神病院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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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絨紅毛丹精神病院給被告的精神鑒定報告,證實被告有精神病史,不過被告在案發時的精神狀況正常。

主控官莫哈末依茲漢在宣讀案件闡述後,要求法官重判被告,因為被告的行為觸及拉惹、王室及宗教,所引起的後果嚴重,而且內容敏感,影響各族及多元宗教的和諧。

“再者,拉惹關注此案件,法庭應該考慮社會公眾利益,不能濫用科技產品所提供的便利,隨意留言。”

“穆斯林有權自由學習伊斯蘭教義,宗教不可視作玩笑來開,而且也必須維護王室權威與權益,所以懇請法官以公眾利益為考量,同時重判也可起殺雞儆猴的作用。”

國家法律援助基金(YBGK)律師茜蒂哈扎兒代表被告求情時說,被告是小販,收入不定,這是首次犯法,家中有癱瘓老母親及聾啞弟弟需要照顧,而且被告已醒悟,因此希望法官輕判。

穆希利判被告罪成,入獄6個月,刑罰從逮捕日算起,罰款1萬5000令吉,如果無法繳付罰款,需再增加2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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