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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身上已發生13年 張韶涵力挺青峰戰恩師

吳青峰前年5月時遭昔日恩師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法》,17年師徒情灰飛煙滅
吳青峰遭昔日恩師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法》,17年師徒情灰飛煙滅.

「蘇打綠」主唱吳青峰前年5月時遭昔日恩師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法》,17年師徒情灰飛煙滅,昨他出庭,聽見律師的證詞還原兩人解約後,還手挽手坐電梯,青峰曾要林暐哲到「哈里坤的狂歡」當制作人遭回絕,青峰則感性回說「不能合作,還可以當家人」,豈料卻遭秋後算帳的這段話,憶及昔日師徒情,不禁在法庭淚崩。與他有革命情感的好友張韶涵,十分心疼,還自爆青峰遇到的「在我身上已發生了13年」,以自身經历鼓勵他這是場長時間的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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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峰臉書貼文。
青峰臉書貼文。

青峰28日時曾發文寫下「有時候醒來閃過第1個念頭是不知道還要面對什麼荒謬事,會有點害怕醒來」、「不求惡有惡報,但求善有善報」等字句,感嘆和與他視為「父親」的林暐哲發生合約糾紛以來,他感到非常無奈、疑惑,遺憾,「而且因為這件事,浪費了好多人的生命,浪費他自己的生命,這也是他非常遺憾的事。昨晚,張韶涵就轉發青峰這篇文章,以過來人的角度鼓勵摯友:「這是場長時間的戰役,我這麼說是因為在我身上已發生了13年,並且未結束;所以請振作起來,在法庭上贏得勝利固然重要,不管過程和結局是否如期所願,重要的是:任何人都應該要為自己的權益站出來!我相信正義也許遲來但是永遠不會缺席!加油!我等著你贏得勝利的那天!」

藝人張韶涵發文聲援吳青峰。
藝人張韶涵發文聲援吳青峰。

張韶涵2011年因為發片進度不如預期,要求與青田音樂、福茂唱片解約,反遭前東家提告求償,一審和二審張韶涵分別被判返還4萬元和63萬元,到了高院更一審,合議庭認為,張韶涵終止合約雖有效力,但福茂已制作的專輯無法發行,造成損失,昨加碼判她須再賠409萬餘元(約59.6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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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韶涵與吳青峰兩人交情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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