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国内

在学校性侵男学生 教师不认罪1万保外

(麻坡1日讯)涉嫌於3个月前在学校办公室性侵男学生的教师,今日上庭面控时否认有罪,法官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

依据控状,现年58岁的被告曼梳南利被控於今年8月5日中午12时20分至1时20分之间,在峇株巴辖某间学校的办公室触摸12岁男学生的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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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行为牴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项(肢体性侵)条文,并与同一法令第16项(被可信任的人性侵)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前者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后者则可被判不超过5年监禁及不少过2下鞭笞。被告在庭上通过律师享利斯求情时说,他已婚及育有3名儿女,有家庭负担,同时也没有逃跑的风险,因此希望法庭减低控方建议的2万令吉担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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