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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寓正门持巴冷刀 保安判监5年鞭1下
(吉隆坡27日讯)一名32岁保安员早前在某座公寓前门被发现持有一把巴冷刀,随之在周一便被地庭判处入狱5年及鞭笞1下。
法官玛祖莉雅娜在被告阿末贾兹兰俯首认罪后,作出相关裁决,并谕令刑期从被告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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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控状所指,被告在在周日清晨5时30分,于吉隆坡敦辛班丹路一间公寓的正门口,被发现非法持有一把巴冷刀。因此,被指抵触1958年腐蚀物、爆炸品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少于5年或不超过10年及另加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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