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圖以2千元換釋放兄弟 叔嫂涉賄警被控

(亞羅士打21日訊)嫂子與小叔為了幫2名涉嫌毒品案的兄弟脫罪而向交警行賄被逮捕,他們今早押往亞羅士打第二地庭面控時不認罪,法官允許每人以3000令吉保釋候審,案件擇訂3月9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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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被告印裔婦女英然妮 (27歲)和華印混血兒林玉興(譯音,25歲)在2015年11月7日上午10時15分,在吉南居林縣交警辦公室,向交警莫哈末希米伍長賄賂2000令吉,作為釋放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2(2)條文的林玉宏和林玉光(兩人皆譯音)的酬勞。

2名被告的行為觸犯2009年反貪污法令17(b)條文(企圖行賄),並可在相同法令24條文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過20年監禁,以及1萬令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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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然妮是林玉興的嫂子,而2名涉嫌毒品案的林玉宏和林玉光則是林玉興與英然妮丈夫的兄弟。

2名被告今早通過法庭通譯員以淡米爾語宣讀控狀,兩人表示明白控狀後皆不認罪。吉州反貪會主控官古札米副檢察司建議法官阿茲曼讓2名被告各繳付5000令吉保釋。

英然妮向法官求情時說,她本身是名家庭主婦,與從事建築工友的丈夫和兒子租賃單位生活。林玉興求情時說,他是名散工,與妻子有一名兒子,他是家裡唯一的經濟支柱。法官阿茲曼最後批准兩名被告各以3000令吉保釋,並提醒被告下月19日過堂時,須聘請辯護律師代表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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