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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以斧頭殺警 膠工監8年

(江沙25日訊)企圖使用斧頭謀殺警察罪成,一名膠工遭江沙地庭法官判處監禁8年及罰款3000令吉。

被告莫哈末賽迪今日在庭上認罪,法官羅海達遂判其監禁8年(從逮捕日算起),如果無法繳還罰款,另加5個月監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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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出,被告於本月17日早上約11時30分在柏西亞聯邦墾殖區油棕園內,企圖謀殺38歲的警員雷米,因而觸犯刑事法典307條文(企圖謀殺)。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監禁最高10年及罰款,如果有導致他人受傷,可判最高監禁20年。

根據案情,雷米事發時跟同僚騎摩托車到該油棕園展開偵察任務,雷米見到被告後表明警察身分要對其展開檢查,孰料被告突然使用斧頭及巴冷刀攻擊雷米,斧頭劃過雷米頭部及手部。雷米情急之下對被告連開2槍,並擊中被告右膝。被告遭制伏後,在其褲子左袋口搜出冰毒及大麻。

霹州法律援助局律師蘇拉雅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是一名鰥夫,每月收入只有500令吉,上有父母要贍養及還要養育尚在求學的孩子,因此懇求法官判處最短的監禁時間。

主控官莫哈末菲道斯則要求法官判處最重的刑罰,企圖謀殺罪行可以導致他人死亡,判處重刑可以對社會起警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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