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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大學霸凌致死案 5人服刑滿3年撤上訴

(布城14日訊)2017年國防大學霸凌致死案,其中5名被判導致死者祖法漢受傷的該校學生今日向上訴庭撤回上訴申請。

5名國防大學學生的代表律師阿米爾韓沙今日向上訴庭表示,他的5名當事人決定撤回上訴,因為如今上訴已經不合時宜,他們自2021年服刑,如今已經3年刑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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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檢察司曼凱表示,對於這項撤回上訴的申請沒有異議。

上述5人分別是莫哈末阿克瑪、莫哈末阿占慕丁、莫哈末納吉、莫哈末阿菲夫及阿都哈京,他們今年同樣為28歲。

還有另外一名被告莫哈末索比林因非蓄意殺人罪名,被判入獄18年,目前還在服刑中。

承審的上訴庭三司是拿督哈德麗雅、莫哈末再尼及拿督阿茲米阿里芬批準撤回上訴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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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12人未撤回上訴

在此案中,還有另外12名國防大學前學生,也是因導致死者受傷,而面臨相同的刑罰,不過,這12人並未撤回上訴,法庭目前還在聆聽他們的申請。

這12人分別是莫哈末哈菲茲、莫哈末盧克馬努、阿末沙夫萬、莫哈末阿米魯、盧克曼哈京、莫哈末蘇菲、諾力茲南、莫哈末阿斯拉夫、莫哈末丹尼爾、莫哈末哈西夫、莫哈末阿迪及莫哈末沙亞茲萬。

他們被判於2017年5月21日及22日在國防大學宿舍蓄意致傷死者祖法漢,並懷疑他偷竊手提電腦,對他毆打及嚴刑逼供,根據刑事法典第330條文及34條文同讀,最高可判處7年監禁及罰款。

祖法漢後來於2017年6月1日在沙登醫院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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