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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公函僅限本地企業 首相:外企可用英文公函

(吉隆坡2日訊)首相拿督斯里安華聲稱,政府部門可接受國際企業的英文函件。惟他聲明,本地企業發給政府部門的函件,仍須以馬來文來書寫。

也是財政部長的他在國會下議院為2024年財政預算案進行部門總結時提到,許多人誤解了他此前宣布致給政府的公函,一概都須以馬來文書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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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本地企業和政府機構在致函給政府部門時,必須用馬來文書寫,惟這不包括國際企業。

在10月25日,安華提醒所有本地企業、政府和私立大學等機構,寫給政府部門的函件,都須以馬來文發送,否則一概會被退件。

他也說,本地公司或高等教育機構各方都須優先考慮此事。但這項宣布卻引起了廣泛非議,並受到砂拉越和沙巴的冷待,表明這項措施不適用於東馬,而砂、沙政府部門也會繼續接受英文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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