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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能警告公眾 將法律對付冒用商標

(吉隆坡23日訊)國家能源公司勸請人們勿以任何形式侵犯、盜用或冒用國能名稱、標志或商標(trademark)。

國能今日發文告指出,“國家能源”(Tenaga Nasional Berhad)名稱與標志(logo)的商標,已在《2019年商標法令》下註冊,任何人在使用國能商標前必須率先獲得國能的書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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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能有權對侵犯、盜用或冒用國能名稱與標志的公司與/或個人,採取法律行動。”

國能強調,以任何媒介或形式侵犯、盜用或冒用國能名稱或標志的公司或個人,必須即刻停止他們的做法。

“若有任何有關侵犯、盜用或冒用國能商標的信息,民眾可通知或電郵我們:[email protected]。”

國能勸請民眾不要勿接受任何宣稱獲得國能授權或頒發執照的公司在網站提供的服務,如www.e-tnb.com.my,以及 www.e-vendor.com.my。這些公司宣稱可協助供應商申請註冊、更新與更改供應商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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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能指出,在服務商、供應商與承包商的註冊程序、證書續期或檔案更新事項,不曾委任任何公司或第三方為代理。所有公司必須登入國能的國能供應鏈管理系統(TNB SupplyChain Management System)門戶網站:https://srm.tnb.com.my/irj/portal,或電郵:[email protected],與國能直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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