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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挑戰隆新高鐵計劃被展延案 律師:大馬政府沒瀆職

(吉隆坡30日訊)一名大馬公民挑戰隆新高鐵(HSR)計劃被展延和取消一案,高級聯邦律師唐納德主張,大馬政府與另4造作出展延和取消該計劃的決定,並沒有犯下瀆職行為。

47歲的哈達三努里入稟法庭,將兩名前首相敦馬哈迪和丹斯里慕尤丁、掌管經濟事務的時任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慕斯達法、時任交通部長拿督斯里魏家祥以及大馬政府,列為第一至第五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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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納德今日為撤銷訴訟的申請進行陳詞說,包括馬哈迪和慕尤丁在內的答辯人,誠實和專業地行使權力與職責,不帶任何個人利益。

“答辯人合理和恰當地根據事實,依照法律來行使他們的職責、責任和義務。”

“答辯人的議決是大馬政府的政策決定,並考量了專家的意見,各方之間的協商、國家利益與成本影響。”

他說,答辯人議決過程是對專家意見、國家利益、馬新雙邊關係以及成本影響的更廣泛考慮,因此主張,法庭不擁有憲法角色或機構能力來裁定執行機構的決策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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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說,起訴人沒有法定地位向法庭提出訴訟。他未能展現其在此事擁有的實際利益,抑或是因為隆新高鐵計劃被展延和取消而蒙受任何重大的損失。

起訴人代表律師莫哈吉瑟拉瑪則說,所有答辯人在議決展延有關計劃時,犯下了疏忽和濫用公職的行為。

莫哈吉說,經濟學家稱該計劃將讓國家受益,取消該計劃後,政府蒙受損失,因為必須賠款給新加坡政府。

“答辯人沒有向公眾解釋計劃取消的原因,引起混淆,並導致起訴人和其他納稅人蒙受損失,當中存在濫用公職的元素。”

無論如何,司法專員羅茲瑪質疑哈達三努里的說法,後者對答辯人作出濫用公職的指控,並沒有可支持的細節,因此要求起訴人提供相關細節。

法庭隨後擇定12月15日為撤銷訴訟的申請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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