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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11月2日復會 沙議員最遲1017抵隆檢測隔離

(八打靈再也10日訊)國會下議院第十四屆第三期第三次會議即將在11月2日召開,但由於沙巴的冠病疫情嚴峻,國會秘書處要求所有沙巴州國會議員務必最遲在10月17日抵達吉隆坡,以便進行冠病檢測和居家隔離後再出席國會會議。

行動黨亞庇區國會議員陳泓縑今天在臉書上張貼了來自國會秘書處的信函,指國會秘書處發出了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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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會下議院秘書尼占麥丁志期10月9日,致給所有沙巴州國會議員的信函,下一次的國會會議將在11月2日至12月15日期間召開,為期27天。

信函指出,國家安全理事會(MKN)於昨日的會議中決定,來自沙巴州的國會議員在抵達吉隆坡國際機場(KLIA)時必須進行冠病篩檢,並隔離14天。

“因此,尊貴的(YB)被要求最遲在10月17日(星期六)抵達吉隆坡,以便尊貴的能從國會下議院召開會議的第一天,即從11月2日開始出席國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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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貴的必須使用MySejahtera,在抵達吉隆坡國際機場時接受冠病篩檢,接著會被給予居家隔離令(HSO)和戴上隔離手環。”

信函指出,居家隔離令是從議員抵達吉隆坡國際機場的日期開始計算,為期14天;議員可選擇在自己的家,或在由國家天災管理機構(NADMA)選定的酒店進行隔離。

信函表示,議員在隔離的第13天必須進行第2次檢測,如果確診,有關議員將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如果檢測結果呈陰,議員則必須在隔離的第14天,到鄰近的縣衛生局領取放行令(Release Order)及剪斷隔離手環,之後便能出席國會會議。

信函指出,如果議員在國會會議期間返回沙巴,並有意再回到吉隆坡出席國會會議,則需再次進行上述的篩檢和隔離程序。

此外,信函指出,來自落實跨縣管制令的地區的沙巴州國會議員,必須向沙巴州天災管理委員會申請通行證,以便能前往國會。

尼占麥丁也勸請沙巴州國會議員,在國會下議院會議期間,最好待在吉隆坡,以減少冠病傳播的風險。

陳泓縑在張貼這封信函後,也發文說,他將會遵守國家安全理事會所製定的標準作業程序(SOP)。

他指出,來臨這一季國會對國家來說是重要的,因為議員們將要辯論2021年財政預算案,以及第12大馬計劃,因此國會議員不能因為看起來繁瑣的SOP,而荒怠責任,缺席國會會議。

“作為負責任的國會議員,我會遵守國家安全理事會制定的SOP。因此,我被迫在亞庇國會選區之外大概兩個月時光,直到12月15日國會下議院會議結束。”

“讓我們一起為摯愛的國家,與第三波疫情作戰。沒有雙重標準、沒有兩個階級的分別。也不需要’阿爸’(即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教訓,更不需要藤鞭的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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