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上議院會議‧接18宗逼客戶買保險投訴

(吉隆坡13日訊)財政部副部長拿督林祥才指出,國家銀行分別於去年和今年截至11月,接獲32宗和18宗強迫客戶購買保險的投訴。

不過,他指出,所有案件已經獲得解決,即所有保險公司和大馬伊斯蘭教保險公司需要歸還所有雜險保單的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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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週三在國會上議院回答上議員蘇巴馬廉的提問時說,國家銀行提醒所有保險公司和大馬伊斯蘭教保險公司監督保險代理的行為,若國行發現保險公司和代理等強迫顧客購買個人意外保險,也可採取相關的行動。

消費人可向國行投訴

他說,消費人若發現保險代理有違規事件,可向國行投訴,包括致函到Laman Informasi Nasihat dan Khidmat(BNMLINK)Tingkat Bawah,Blok D,Jalan Dato’Onn,50480 Kuala Lumpur或BNM TELELINK Link dan Pejabat Wilayah Bank Negara Malaysia.Peti Surat 10922,50929 Kuala Lumpur,電話號碼:1-300-88-5465(1-300-88-LINK),傳真號碼:03-2174-1515,電郵:[email protected]或簡訊15888。

擬立法監督組織接受外國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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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人事務部副部長拿督陳蓮花提出,基於目前我國沒有法令能夠監督非政府組織、機構及公司接受外國援助資金,因此政府將向國家銀行建議擬定一項新法令,以監督非政府組織接受外國援助資金的活動,確保國家安全不會受到威脅。

她週三在國會上議院回答上議員阿哈末的附加提問時表示,有關法令一旦生效,國內的非政府組織必須向國家銀行申報所獲得的援助金金額,以及使用援助金的途徑與方法。

她強調,大馬公司委員會(SSM)是一個負責監測任何公司是否有違規1965年公司法令的組織該委員會監測每家公司在國內的生意貿易來往,以便確保這些公司都保持良好的作業和營運方式。該會也會針對在其管轄範圍下違反法令的公司採取行動。

保障國家安全

“但截至目前,大馬公司委員會並沒有權利管轄有關非政府組織涉及接受外國援助資金的事情,就如人民之聲(SUARAM)日前轟動一時的事情。"因此,她說,政府將建議國家銀行設立一項新法令,以監督非政府組織接受外國援助資金,確保國家安全受到保障。

“目前我國並沒有法令能夠監督非政府組織、機構及公司接受外國援助資金的活動,因此我們考慮向國行建議及擬定新法令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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