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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行: 消费者2027年起 全权掌握个人金融数据

(吉隆坡19日讯)国家银行建议,自2027年1月1日起,消费者将能够自行决定个人金融数据的分享、存取与使用方式。

根据国行提出的开放金融规范草案,个人金融数据涵盖储蓄、往来、定存及伊斯兰存款等存款户头,以及扣账卡与信用卡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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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行表示,届时大型银行、发展金融机构与符合资格的电子钱包机构将可以在客户主动要求之下,相互分享客户数据,包括过去12个月交易纪录的日期、描述与金额,以及当前户头结余等。

国行补充,拥有超过10万名个人或中小企业客户的银行、超过10万名客户的发展金融机构,以及活跃用户超过500万的电子钱包机构,将强制参与上述计划,至于其他金融机构则可以选择性加入。

根据上述草案,2027年1月1日起,银行将分享个人客户的数据,而中小企业将自2028年1月1日起纳入;从2029年1月1日起,发展金融机构将分享个人与中小企业数据,而电子钱包机构也会开始分享个人用户数据。

国行表示,上述草案的目标是确保个人数据分享安全、自愿且可撤回,让消费者全权决定能够存取个人金融数据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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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行强调,用户授权必须具体、自愿、明确且可撤回,银行也必须提供控制面板让用户检视、更新或撤回授权,而数据只能用于客户同意的用途,且必须安全储存,并在授权失效时删除。

上述框架也包括数据保护、数据外泄通报与投诉处理等安全措施,以确保金融机构负责任地处理客户数据。

国行表示,开放金融可能促成文件的全方位数字化提交与传输,以取代手动流程。

国行希望透过安全且用户同意的数据分享,为我国建立更广泛的开放数据生态系,最终让消费者与企业同时受惠。

国行正就开放金融规范草案征询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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