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宣布,在律政司与检察司分权改革下,国会未来将首度参与检察司的委任程序,并有权对候选人提出“推荐”或“不推荐”的评估意见,以全面强化司法制度的问责与权力制衡。
阿莎丽娜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昌明政府在建议修宪分离律政司与检察司职能的改革架构下,致力于持续强化国会在检察司委任程序中的角色。
这项重大倡议也获得了国会宪法修正特选委员会(JKPK)跨党派成员的一致通过。
她强调,这是一项在马来西亚司法史上极具里程碑意义的制度化改革。通过赋予国会参与检察司委任的权力,不仅能进一步巩固民主体制的问责制,也能在符合联邦宪法、尊重国家元首崇高地位以及国家行政体制基本架构的前提下,落实更完善的权力制衡。
在具体运作机制方面,阿莎丽娜透露,国会将根据现行的法律及议会规则,自行制定履行该角色的程序与运作模式。
“至于委任程序的执行细节,包括如何向国会提呈候选人名单,以及国会如何在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向国家元首提供建议前,正式提呈评估意见,未来都将通过拟定联邦法律加以规范。”
她补充,在执行层面,国会的参与机制将依托国会下议院议会常规,通过特别成立的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来具体推动,负责审议与评估检察司的候选人名单。
她指出,国会宪法修正特选委员会已达成共识,一旦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通报候选人名单后,该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将展开深入评估并提出具体建议,包括正式表明是否“推荐”或“不推荐”有关候选人。
至于涉及候选人隐私与保密性的敏感课题,她表示,将全权交由该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依据现行法律与相关规定作出裁决。
阿莎丽娜坦言,分离律政司与检察司的职能,是一项极其庞大且复杂的系统性制度改革。
“这项改革方案此前已通过涵盖朝野阵营、代表不同政党背景的国会宪法修正特选委员会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各委员所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与建议,均已悉数纳入修宪草案的拟定过程中。”
她重申,此项宪政改革并非为了任何单一政党的政治利益,而是完全以国家利益为依归。
她期许昌明政府所推动的这项体制改革,能彻底强化国家机关的独立性、捍卫法治精神,从而造福全体国人与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