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国内

国会〡阿莎丽娜:非限制言论自由 刑法修正案应对霸凌

(吉隆坡10日讯)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并非为了限制言论自由,而是为应对一切形式的霸凌,包括网络霸凌,并建立防止骚扰和保护社会的机制,尤其是儿童。

刑法修正案三读通过 新增条文命名依莎条款

Advertisement

她在国会下议院为该修正案进行二读和三读总结时表示,该修正案而是为提供全面保护,尤其是在数字时代日益复杂的霸凌问题上。

她将新增的第507D(2)条文命名为依莎条款(Esha clause),并指该条文是为防止类似悲剧发生。

原名拉结丝瓦莉的29岁印裔女网红依莎早前因网络纠纷,结果遭大批假账号网民留言辱骂及网络霸凌。她之后向警方报案并表明会抗争到底,但最终不堪压力而选择轻生。

阿莎丽娜提到,依莎去世前一天曾向警方报案,认为能获警方保护,但之后却轻生,许多专家则指我国并没有足够法律对付霸凌及网络霸凌问题。

ADVERTISEMENT

须考虑数字时代挑战

她说,刑事法典第503、504、505、506、507、508及509条文的情况不同,未能充分考虑数字时代面对的挑战。

她以依莎轻生举例,网络霸凌问题的挑战是侮辱及威胁言论的重要证据,无法被执法单位收集。而第507D(2)条文则指,任何人若意图激怒他人,导致伤害自己或他人,或明知这些言辞或行为可激怒他人并造成伤害,均视为犯罪;一旦定罪,可被监禁最多1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若被激怒者因此试图自杀,罪成者的刑罚为最高10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年轻一代已出现网霸

此外,阿莎丽娜坦言,年轻一代已出现网上霸凌文化,因他们能透过这些数字系统隐藏自己的身分,使用假账号或化名。他们知道自己可以避免面对现实中的责任,所以无所畏惧。

她说,在现实中能以诽谤和侮辱起诉他人,也可反击有意进行身体伤害的人,自我保护,但倘若对方隐身在每天24小时运作的系统里,难以对付。

他披露,新增条文中定义“伤害”,因每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同,有者即使承受强烈的言语攻击也不为所动,但有者可能会因一次的伤害就完全不愿再出门。因此,需要有能根据这些情况来处理的法律。

她担心年轻一代,尤其是学生将霸凌视为笑话,因此希望该法令生效前,相关部门和父母需扮演角色,让各界理解不可轻视霸凌、骚扰或网络霸凌。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