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8日讯)旅游、艺术及文化部与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已达致共识,短期出租住宿业主必须先向地方政府申请并取得营业执照,方能注册为旅游住宿场所。
旅游、艺术及文化部副部长凯鲁费道斯指出,住宿场所的批发执照与执法权责属于各州地方政府的管辖范围,所以申请执照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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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由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属下的PLANMalaysia所拟定的短期出租规划指引,即将提呈内阁审议,随后再提上全国地方政府理事会讨论。
凯鲁费道斯是于周一在国会上议院针对上议员拿督莫哈末哈达询问,该部门为何推迟推出短期出租指引时,这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