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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〡去年诈骗案卷走5.42亿 内长:670万归还受害者

(吉隆坡27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表示,2025年诈骗案件造成的总损失高达5亿4200万令吉,在执法过程中,当局共成功冻结或保全3400万令吉,另有1750万令吉在调查期间被扣押,但最终完成归还受害者的金额为670万令吉。

同时,2024年警方成功为诈骗受害者挽回50万8479令吉39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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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坦言,现阶段诈骗资金的追回比例仍不理想,当局正参考其他国家的最佳实践,并持续优化执法标准作业程序,包括厘清并加快案件发生后黄金48小时内的应对机制,以及进一步整合警方、银行、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及国内贸易部等机构的资源与数据共享。

8%诈骗受害者是公务员

他补充,根据警方分析,诈骗受害者以私营界人士居多,其次为公务员约8%、学生8%(多数涉及提供账户充当钱骡)、退休人士7%,以及商界人士7.5%。相关数据将用于加强对爱情诈骗、虚假投资、电商诈骗、假贷款及通讯诈骗等网络犯罪的调查与防范能力。

赛夫丁今日在国会口头问答环节回答行动党蒲种区国会议员杨美盈提问时指出,截至目前,警方共接获51宗涉及刑法第424A条文、与“钱骡账户”相关的案件,其中20宗已被提控上庭,3宗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另有21宗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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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刑事法典第424A、424B、424C 及 424D条文,是国会近期修订以加强打击诈骗活动的重要法律工具;其中,第424A 条文是警方调查线上诈骗案件时最常援引的条文。

他说,第424A条文主要针对掌控或滥用他人支付工具的行为,包括自动提款卡、借记卡、信用卡或银行账户,以进行诈骗活动。常见案例包括假线上贷款,要求受害者先缴付手续费、保险费或协议费用,或非法放贷集团(阿窿)掌控借款人的自动提款卡,并将有关账户用作诈骗其他受害者。

根据法律规定,在该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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