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4日讯)通讯部长法米表示,从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已提交1583份删除包含种族主义内容的请求,其中1066份(67%)内容已由服务提供商根据其社区准则和适用的地方法律删除。
他说,根据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任何滥用应用程序服务,包括社交媒体来创建和传播虚假或极具冒犯性的内容,意图骚扰或攻击他人者,都可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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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米是昨日在国会书面答复行动党巴生区国会议员甘纳巴廸劳有关如何遏制社交媒体中种族与宗教歧视问题的提问时作出上述回应。
部长表示,该部严肃看待涉及种族、宗教及王室(3R)情绪的内容,尤其是那些由不负责任人士发布,并危害国家团结与和谐的内容。
法米说,该部通过多媒体委员会与警方紧密合作,来执行通讯与多媒体法令及刑事法典等相关法律。
针对内容审核标准,他说,多媒体委员会采取的行动符合法令规定,旨在确保信息传播以负责任的方式进行,避免传播虚假信息和仇恨言论,并保护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制度的完整性,防止可能引发煽动仇恨或侮辱的内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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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要求删除内容的行动依法进行,目的是不分背景或政治信仰,确保民众的言论自由不被滥用,以平衡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从而保障公众福祉。
“为了方便多媒体委员会对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审查和调查,公众可通过 https://aduan.mcmc.gov.my 网站提出正式投诉,或直接向任何委员会州办事处提交书面投诉。”
他还说,根据1948年煽动法令、刑事法典和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等法律规定,“3R”问题的调查行动由警方负责,并由总检察署决定是否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