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囯会〡内政部:虽享特殊宪法保障 沙巴无权自行发身分证

(吉隆坡5日讯)内政部明确指出,尽管《联邦宪法》第161E(4)条款赋予沙巴特殊保障,但这并不赋予沙巴州政府发放自家身分证的权力。

内政部是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复斗亚兰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马迪乌斯提问的宪法第161E(4)条文是否允许沙巴州政府发行其专属的身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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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迪鸟斯发表文告引述内政部,宪法第161E(4)条文主要是为了保护沙巴州的移民自主权,特别是涉及进入沙巴及在沙巴居留的法律权限,确保联邦法律赋予的这些权利不会在未经州政府同意的情况下被削减或撤销。然而,该条文并没有赋予或扩大州政府在身分登记方面的权限。

公民权与居民登记事务在《联邦宪法》第14及15条文,以及联邦清单第9附表下,被明确列为联邦政府的管辖范畴。根据《1959年国民登记法令》及《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规范,身分证的登记与发出权力专属国家登记局总监。

内政部重申,现有法律并未赋予任何州政府发出身分证或涉及公民权的身分文件的权力。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主权以及行政制度的统一性,即便沙巴享有特殊宪法保障,身分证的发出权仍属联邦政府的专属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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