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因疫情滯留檳海域1年 “海皇之星”船員陸續返華

報導:馮偉倫

(檳城9日訊)“海皇之星”郵輪因冠病疫情及船主“棄船而逃”而滯留檳城海域約1年。郵輪上的船員之前都因邊境封鎖而無法上岸及回國,後來在中國駐檳城總領事館、檳州港務局、檳城港口有限公司、國際海員聯盟馬來半島分會、大馬海事局及保險公司協調下,中國籍船員已陸續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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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州港務局主席拿督陳德欽今早接受光明日報記者訪問時說,該郵輪共有約200名船員,其中75人為中國籍。

“除一些早前自費回國,60名中國籍船員在近期已分成3批,每批20人先後在3月26日、4月2日及昨天(4月8日)上岸並回國。”

他說,船員是在遵照SOP及完成隔離後才獲準在檳城姓周橋上岸,乘坐巴士或客車到吉隆坡再乘搭飛機返回中國。

他和中國駐檳城總領事魯世巍昨天也到姓周橋迎接船員上岸、送上防疫用品及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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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世巍及陳德欽等人送別船員。

魯世巍及陳德欽關心剛上岸船員的近況。

他透露,該郵輪目前還剩下數名屬於高級技術人員的中國籍船員,他們在完成剩餘善後工作後,也將被安排回國。

“其他來自緬甸、烏克蘭等多國船員也已接受保險公司的遣散方案,並在衛生部及移民局與相關國家對接後,陸續返國。”

郵輪將拍賣 支付保險及債權公司

陳德欽說,隨著船員已被安排回國,“海皇之星”將交由大馬海事局處置,拍賣後所得的款項,將用以償還給有關每日負責船員生活起居開銷費用的海事保險公司,若有餘款則會支付給債權公司。

他說,根據國際海洋法,若一艘郵輪或貨船發生公司“棄船而逃”的事件,必須通過國際海員聯盟來負責船員福利,確保船員福利受到保障。

巴拿馬註冊的“海皇之星”郵輪是因冠病疫情爆發後而陷入停航狀態,同時引發香港船主與本地合夥人的法庭訴訟,導致該郵輪及其船員滯留檳城海域。

經國際海員聯盟馬來半島分會與大馬海事局介入,通過檳州港務局及檳城港口有限公司,基於人道立場,每週一次為海皇之星人員補給日常物資與郵輪燃料。

該郵輪也被國際海員聯盟列為船主“棄船而逃”案例處理。國際海員聯盟通過英國一家保險公司委託我國一家海事保險公司負責解決船員在滯留、等待返國安排期間的吃住等基本生活起居問題。

仍滯留在檳城海域的“海皇之星”交由大馬海事局處置,將被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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